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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政务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部署应用指引》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政务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部署应用指引》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政务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部署应用指引》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政务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部署应用指引》

《人民日报》(2025年10月11日 第 05 版)

本报北京10月10日电  (记者金歆)记者10日从中央网信办获悉: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要求,为安全稳妥有序推进政务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部署应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印发《政务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部署应用指引》,为各级政务部门提供人工智能大模型部署应用的工作导向和基本参照。

在场景牵引方面,政务部门可围绕政务服务、社会治理、机关办公和辅助决策等工作中的共性、高频需求,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选择典型场景进行人工智能大模型探索应用。

在规范部署方面,政务部门应根据不同政务场景需求与现有技术基础,审慎选择人工智能大模型实施路径。应以统筹集约的方式开展政务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部署,地市应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要求下开展部署应用,县级及以下原则上应复用上级的智能算力和模型资源开展应用和服务。

在运行管理方面,政务部门应统筹减负和赋能,避免盲目追求技术领先、概念创新,切实防范“数字形式主义”。应建立健全全周期管理体系,明确应用方式和边界,落实人工智能大模型“辅助型”定位,防范模型“幻觉”等风险。应扎实做好安全管理,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职责和任务。应严格落实保密要求,防止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等输入非涉密人工智能大模型,防范敏感数据汇聚、关联引发的泄密风险。

责任编辑: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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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czz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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